洛天 发表于 2023-03-20 21:17:13

渔你同在 兄弟啊,想你了

轩辕逍遥 发表于 2023-03-20 21:47:07

每个月这么多钱   老板带我一起发财 啊            

嘛哩嘛哩轰 发表于 2023-03-21 08:27:06

这种号没有诈骗违规记录的吗?。。。。。

zjy18198 发表于 2023-03-21 12:17:06

看看!                  

qq568891017 发表于 2023-03-21 13:37:44

有点惨啊11111111111111111111111

YHG52562416 发表于 2023-03-21 15:33:15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为: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6、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吃乌龟的 发表于 2023-03-23 04:52:56

意思是收购账号只要不登陆都不会查到头上来还是,jc是通过登陆id查找的这个意思是么

亓豪 发表于 2023-03-24 13:26:33

毒宝宝 发表于 2023-3-20 00:47
还好你什么都清晰,我这个是放手里很久的,找不到上家了都,转账记录我都不知道是那一笔 ...

哥 zp前的就没事吗 看论坛很多人注册的一手靓号拿去卖被zp范买走了然后出事了 会不会找一手注册的上家

白雪 发表于 2023-03-24 14:23:02

是不是去国外就没事了?

海丽网络 发表于 2023-03-24 14:37:08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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