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就问 实物拍卖标注“无货双方无责”是否合理
每天都能看到拍卖列表里面实物区的人,个位数的价格拍卖,一旦你以极低的价格捡漏就会说,无货,双方无责,甚至地区都不问。还不用赔偿拍卖钱,这是否合理呢?(无论是否标注,我都觉得是在占用论坛资源)
是不是可以限制一个,无货不可以拍卖,一旦无货,按论坛规定赔偿鸽子费。这对拍卖商品的会员权益有保障,同时也可以打压每天刷屏的“无货”拍卖。
确实 是的 我来解答一下
各位合作商家都有服务群,拍卖中如果断货可以联系版主关贴,然后拍卖结束后如果断货了就会在群里有报备并且会提供断货证据,如果没报备就会按规矩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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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阿恒: 各位拍卖如果没货了活动结束 要随时报备不报备就需要赔偿 终于有人来说说了,x x x 一般会赔偿的。 说的不错哦 这种一般都是玩不起的才这么干,玩不起就别开拍卖帖。人家出了价,哪怕再低,也是人家拍中的。契约精神都没有,还玩什么论坛。 不合理 都无货,你上拍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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