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许多其它的共产党国家一样,北朝鲜的孤儿院里不只有孤儿,还有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就像是全日制学校,孤儿院提供教育住宿,和膳食。能被孤儿院接收,这可是一种特权。
Donsong第二十四孤儿院位于稳城郡,是咸镜北道最北部的一个郡,靠近中国边界。父亲带着他们在九月的第一个星期坐火车到了那里,这样他们可以赶上新学年的开始。金赫十一岁,进入小学的最后一个年级;他哥哥十四岁,进入初中学习。去一趟路上要花六个小时,车上人满为患,父子们找不到座位,也一路无话。
“你们俩是兄弟。以后要相互照顾。不要让别人欺负你,”他们的父亲在签完放弃监护权,由孤儿院负责看护的文件后,这样对他们说。
当父亲往回走的时候,金赫第一次注意到父亲已经老成什么样子了。曾经高大、英俊的父亲,现在一脸憔悴,背也驼了,头发满是丝丝白发。
起初,孤儿院的餐厅还能勉强控制住男孩们的饥肠。当时还是秋天,收获的季节,食物很充足。男孩们很高兴每天都能有一碗米饭。即使米饭里混着玉米,大麦还有其它一些便宜的粗粮,但是这可是他们这么多年来吃的最好的东西。到了春天,他们发现孤儿院里满是树木的院子里种着杏子。他们爬上树,摘杏子吃。
可是在冬天,他们的食物配给被削减,孩子们只能吃到一碗只飘着几根玉米面条的咸汤。在一九九六年的头三个月,孤儿院死了二十七个孩子。金赫和他的哥哥开始旷课,到附近的镇子上找吃的。
他们发现那里的状况也好不到哪里去。金赫遇见一个和他差不多大年纪的男孩,这个男孩的父母双亡,他和一个六岁的妹妹住在一起。邻居们定期会来给他们一碗粥,但也仅此而已,孩子们要自己照顾自己。
金赫和哥哥还有他们新交的朋友一起到处找吃的。金赫是爬树的好手,长长的手,非常有力,补偿了他那又短又粗的腿。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爬上松树,用锋利的小刀,削去外层粗糙的树皮,得到内层的嫩皮。内层嫩皮是黄色的,很有嚼劲,有点甜,有时候他还抱着树的时候就会迫不及待的开始吃了。其它人也想学他,但是金赫总能爬到更高的地方,那里的树皮没人碰过。
“你真像个小猴子,”他的朋友总是钦佩的说。
金赫又成为猎人。他猎杀老鼠,耗子,青蛙和蝌蚪。当青蛙消失了,他就抓蚱蜢和知了。在清津还很小的时候,他曾经看过朋友在水南河边抓知了吃,但是他总觉得很恶心。现在他没什么挑剔的了。他用网兜和一些东西做个了逮松鼠的机关,里面用线挂一个玉米粒作为诱饵。他们把抓到的小鸟拔毛后,用火烤着吃。他还试图用篮子和绳子来抓鸽子,但是发现鸽子非常聪明不上当。
狗却没那么聪明。金赫发现一只走散的狗,很小,很友好的摇着尾巴跟着他进到朋友的院子。金赫突然关上后面的门。他和朋友一起抓住它,把它塞到装满水的桶子里,盖上盖子。溺水的小狗挣扎了整整十分钟才咽气。他们把它剥了皮,烤着吃了。狗肉是朝鲜人的一种传统饮食,但是金赫很喜欢动物,事后觉得很内疚,暗下决心再也不干这样的事情了-其实到一九九六年中期,狗都已经很少了。
金赫继续偷。他和他哥哥翻墙,挖出人们埋在私人院子里的泡菜坛子。之后用手掏出泡菜直接往嘴里送。金赫始终记得他父亲的话:“宁可饿死也比偷好。”
有时候,金赫想象再碰到类似情况,他会反驳,“如果饿死了,没人会当你是英雄。”
现在,金赫很想家,他想父亲还有哥哥金哲。当十六岁的时候,达到法定成人年纪后,哥哥离开了孤儿院。金赫总是依赖哥哥当自己的保镖,在童年里那些无法无天、恣意妄为的时光里,哥哥总是保护着他。金哲继承了父亲的大个子。现在哥哥离开了,金赫总是挨打。有一天,他在外面砍柴火时,遇到一伙来自稳城的男孩也在找柴火。城里的孩子经常找孤儿院孩子的茬,他们指责(正当的)孤儿院的孩子偷了他们的食物。起初,金赫以为有人朝他泼了一桶水。后来,他意识到他的脚被血浸湿了。对方用斧子在他大腿上砍了一道深深的口子。当伤口一好,他决定混上火车回清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