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反腐,又一副厅领刑。昨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佛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志强受贿一案重审结果,因受贿540万元,吴志强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万元。 1955年出生的吴志强,到1995年就已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后调任佛山,历任中共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佛山市政协副主席等。2010年10月,在其转任副主席仅三个月左右,便以个人身体原因提出辞职。至2011年9月,广东纪委公布,吴志强因涉嫌严重违纪,已接受调查。 从1998年开始,吴志强都在佛山任职。对于吴涉贪,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其多位下属及身边工作人员都颇感吃惊,而从省厅到地方分管政法工作,吴对当地警界的影响也颇为深远。 为“老友”帮忙,受贿540万元 经审理,潮州中院审理查明,吴志强在担任中共广东省佛山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佛山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佛山市顺德区盛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罗作洪(另案处理)在当选政协佛山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审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港二期项目和顺德区大良镇近良路房地产规划申请、其哥罗作新违纪案件的处理和其妻张霞调动工作单位等事项中谋取利益,于2007年7月至2011年8月间,先后十次收受罗作洪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540万元。 据介绍,归案后,吴志强家属即已为其退清全部受贿款。 知情人透露,罗作洪是吴志强在佛山少有的“老友”之一,二人关系一直非常紧密。 在此前的庭审过程中,吴志强的辩护律师称,吴所收取的现金,均是在为罗办理事情后收取,罗并未与吴约定财物是因何事所送,给予钱财时也没有说感谢吴志强为他做的哪件事,而且在检方所指控的涉案事务中,吴志强均依规定办理 ,没有损害国家利益。 不过,检方曾对此提出反驳,认为“被告人的受贿影响了佛山市政府的形象,伤了民心,也就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而且罗作洪向其行贿,被告人对其目的也是心知肚明,受贿的过程中也利用了手中的权力,这完全属于权钱交易的行为。 因“裸官”影响升迁,恳求宽大处理 对于吴从省厅调往佛山这一履历,曾与吴志强相熟、且曾与其同住一小区的知情人表示,当时是因其妻儿取得澳门身份,却未向组织部门报备,已违反党纪,故此后吴志强一直都只能担任副职。而在其2011年请辞后,他也曾准备出国,但终被限制离境。 另据权威途径了解到,早在2009年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事发时,作为其下属的吴志强就曾被调查,但后顺利“过关”。不料,却再因受贿旧案遭抖落,广东纪委遂立案。 在今年2月的庭审过程中,吴志强最后陈述时,语带哽咽,连说深感愧疚,并恳请法官考虑其年老体弱,患有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给予宽大处理。 另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吴志强受贿案其实即已经法院一审宣判,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过,后因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经广东省高院裁定,该案终被发回重审。 [双面吴志强] 待人和气,治警较严 佛山市公安局一科级干部和吴志强有过十多年的交往。吴志强刚到佛山市公安局挂职副局长时,主要负责刑侦工作,他的办公室就在公安局的3楼,晚上则住在局里的集体宿舍,每天在食堂吃饭,经常和普通的民警有说有笑,待人较和气,对下属也比较好。 他介绍说,吴志强对工作非常认真,治警较严。每有大案件发生,他都必到现场。涉黑案不少与港澳有关,作为省公安厅主管港澳的港澳调研处处长,作为主管刑侦的他对打黑最为重视、也最为坚决,工作中也得心应手。据透露,在他任佛山政法委书记期间的一次会议上,在谈到打黑成效时他非常不满,当着市局局长、各分局局长的面发火:“你们到底能不能做?不能做我就从省厅里找人来做!”而南海公安分局一科级干部说,吴在任佛山市委副书记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佛山治安环境的好转起了很大作用。 对吴志强的落马,大家普遍的感觉是“很意外”。2010年在卸任市委副书记去政协当副主席后三个月,一天他还特地打电话到市公安局,表示希望找人将其在当政法委书记期间一些他的照片制成相册送给他,留做纪念。 |